1960年3月18日,夕阳逐渐消失,夜雾也即将笼罩大地。而此时位于北京西交民巷东口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里,一个身穿灰色呢大衣,瘦高个儿,瘦长脸,肤色黄黑的中年男子缓缓来迟。中年人刚一进来,还不待工作人员询问,便问负责人在哪。
计划经济时代,中国人民银行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的银行,同时履行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职能。那中年人的这缓缓来迟,又是为何目的呢?
在询问负责人后,中年人告知值班人员,自己是国务院的工作人员,要给人民银行行长送封急件。因为行长恰好出差,于是中年人便要求见其他负责同志。再之后他便被安排在秘书室见到正在值班的人民银行计划研究局王副局长。
看到王副局长后,只见中年人径直掏出一个国务院的信封,上面赫然写着“速送(限下午五点四十分前送到)”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亲启”的字样。见信封上有急件二字,王局长不敢怠慢,便只好与众人拆开信封,而里面正是一封经周总理亲笔批示的公函,其中内容为:
总理:主席办公室来电话告称,今晚九时,西藏活佛举行讲经会,有中外记者参加,拍纪录影片。主席嘱拨一些款子做修缮寺庙用,这样做才能够表明我们对少数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据以上情况,拟拨给15至20万元,可否,请批示。——1960年3月18日。此外,另有周恩来批示:请中国人民银行立刻拨给20万元。在周恩来的签字下面还注有:为避免资本主义国家记者造谣,1.要市场流通的旧票;2.拾元票每捆要包装好看一点,七时务必送民族饭店赵全一收(西藏工委宗教事务部)
起初王局长看到信还是心存疑虑的,毕竟虽然当时确实有西藏有关部门同志来北京做工作汇报和学习,周总理也要听取汇报并安排西藏工作具体部署。但这次取钱和平时手续顺序不同,而且修缮明明是长期工程,此次拨款在时间点上却十分着急,很不合常理。王局长本打算打电话给国务院有关部门,但恰好银行电话响起,声称是总理办公室人员,要求他一定要配合有关部门同志做好工作。
这恰好打来的电话打消了他的顾虑,一看时间已经六点多,距离交款时间仅还剩不到一个小时。本着“绝对不可以耽误总理的事情”的想法,王局长便给发行局北京分行下达通知,要他们尽量在半小时内按照公函要求准备好20万现金,并表示这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随后,北京分行在极短时间内凑齐10元面值总计20万元旧币,并迅速将20万元包装成两麻袋,由发行局值班的朱科长和同事带着两麻袋钱赶到民族饭店大堂。当他们到民族饭店大堂向前台询问“西藏工委赵全一同志”后,旁边一位穿灰色中山装黑色裤子的中年男子便径直走到两人面前,并说自己就是赵全一。
朱科长忙向对方问道:“赵同志,我们没误事吧”,而这位赵全一笑则着说“不愧是人民银行的,很准时嘛”。
两人交换身份之后,赵全一又交给朱科长一封盖有“总理办公室介绍专用章”的介绍信,信中内容为:“兹介绍西藏工委宗教事务部赵全一同志前去你行领取拨款20万元整,此致中国人民银行”。看到任务即将告一段落,朱科长便说“你该不会是应该给我个收条”。听闻此言,赵全一便从笔记本上撕下一页纸写了收条,连同介绍信一并交给朱科长。起初朱科长见收条上只有签名,就文是否应该盖个章,但赵全直言“信封上不是有盖章吗”朱科长也只得拿着收条与介绍信回去。
一切交接完毕,如果对方没问题,那么事情就应该顺利结束。但谁也未曾想到,后续结果这竟然是一起通过冒充周总理的签字对人民银行进行诈骗的案件。那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资金被接收后不久,总行领导便已经回到北京,王副局长便向领导汇报了这件事。起初总行领导本想等国务院给他们回电交代入账,可直到到3月24号也没等到国务院的电话。随后,王副局长一行便向国务院总理办公室去电询问,就二十万元现款如何下账进行请示。但此时总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却觉得莫名其妙,因为总理没有下达批复这笔款项的通知,所以他们自然对这项拨款是一无所有。
没有批过,那资金流向何处?等人民银行工作人员将所谓的总理批示和收条送去核对后,信件与收条确认均系伪造,大家也才发觉这是一起伪造总理批示的诈骗案。发现受骗,大家当即向公安部报案。
1960年正值国家最困难的时期,全国人民都在拮据度日。20万元差不多相当于现在的两三千万元还多,如此巨款被骗,自然是让中央震怒。此外冒充总理签名更是影响十分恶劣,弄不好就会引发。
事态严重,当晚公安部副部长杨奇清便接到总理办公室电话,责成公安部立即组织力量成立专案组,迅速破案。
上世纪六十年代还没有监控,于是线索只能靠工作人员对嫌疑人体貌特征的描述以及犯罪分子留下收据开展侦查。第二天,公安部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在北京开展拉网式排查,北京市民也都被动员起来。但即使全北京群众提供高达数万件线索,大量逃犯迫于压力自首,诈骗犯依旧没找到。
大海捞针自然不容易,于是在案件一筹莫展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开始从物证入手。组织技术力量寻找线索,比如犯罪分子留下的线索:“国务院”信封、“总理批示”的报告、赵全一的介绍信、收款条。
经相关部门的鉴定确认,罪犯使用的牛皮纸信封是真的国务院信封,公文用纸则是大机关的15行横格纸。经笔迹特征认定,所有线索上的字迹都是一个人的,周恩来签名字迹是摹仿形成;所用国务院信封是使用过的旧信封;总理办公室戳记则是用水彩描绘;就连总理办公室介绍专用章也是用誊写钢板刻蜡纸再用印油印上的。
根据这些线索,侦查员确定这个人至少拥有中等以上文化水平,特别是收条上的一个细节——即将人民币写成“人”与“币”的连体,更是引起侦查员注意,因为这是属于财会人员的书写习惯。从嫌疑人对国家机关的了解程度上看,罪犯非常有可能是机关内部人员作案。
那罪犯在哪里呢?没有更为直接的线索,以物定向、以物找人就成为侦破的重要方法。信封是当时国家机关常见信封,来源无从查起。但技术人员却在那张国务院公函上发现一些门道,两张信纸中间的装订线上有鱼尾纹,这种纸由各部门自己订做,不同单位所用略有不同,并且在1956年后不会再使用。于是国家档案馆对国务院各部委的档案进行翻阅,并与已有线索进行比对,最终确定这张信纸来自外贸部。
加之此前走访群众期间一位电车售票员曾提供线索说,她看见一个乘客很符合嫌疑犯体貌特征的人最后在外贸部下车。线索综合起来,专案组成员随即赶赴外贸部,并且顺利找到同款信纸。可外贸部并没有赵全一这一个名字,所以大家便猜测怀疑这不是嫌疑人的真名,既然如此,那就从现有外贸部人员笔迹对比。
通过比对外贸部人员字迹尤其是外贸部的财会人员的笔迹,一个叫王倬的人最后成为最大的怀疑对象。据外贸部其他工作人员提供线索,王倬最近情绪十分不稳定,和王倬一个办公室的董林也说,王倬曾在案发当天请假说带母亲去积水潭医院看病,但经调查医院并没有相关记录。
此时技术鉴定科在对王倬笔迹鉴定后,初步得出完全一致的结论。而后为赵全一画像的工作人员也迅速赶来,发现与王倬的笔迹高度相似。尤其是在王倬的档案中出现过赵全一这一个名字,更让专案组确定王倬就是嫌疑犯。因案情重大,为防止意外和惊动可能存在的同案犯,专案组没有立刻采取行动。期间北京市局刑侦处处长刘汉臣曾带侦查员到李广桥南街蹲点监视王倬,最终确定王倬应是个人所为。
随后,公安部部长谢富治在请示周恩来总理后,当即下达抓捕命令。北京市公安局民警也在4月4日凌晨进入王倬家中,将王倬逮捕归案。随着文检专家正式出具认定王倬作案的笔迹检验鉴定书,以及办案人员在王倬的单位发现王倬曾刻画总理办公室介绍专用印文时形成的钢板划痕,一切都为确认案犯提供有力证据。
然而王倬并不承认作案,在王倬家中并没找到那20万元现金。不过,随着找到装钱的麻袋,专案组对王倬的母亲张可民的第二次问话也取得成效。起初张可民并不说话,但看到她不时瞟向厕所附近地面,民警便立即组织人力在厕所附近挖掘,果然在那找到埋藏的大量赃款。经过清点,这批赃款少去8000多元。不过人证物证俱在。而找到赃款后审讯王倬的民警一句“你埋的不深啊”,更是让王倬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交待出犯罪过程。
原来,王倬1924年出生于比较富有的家庭,年轻时也曾参加过的三青团。新中国即将成立前夕,看清形势的王倬转身报考华北人民革命大学学习,并在解放后混入革命队伍。但因从小锦衣玉食,难以忍受痛苦的王倬便跑回北京。
之后随着北京和平解放,心高气傲的王倬一心想着挣大钱,于是便卖掉家里值钱的古玩想靠倒腾银元来赚钱,无奈未果。之后他又开始尝试造假如伪造人民币、火车票、路条,但都没有快速致富。在此期间王倬耗费数年心血的“永动机”,也遭到无情拒绝。这接二连三的失败,最终让王倬开始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
由于上过大学,参过军,所以在建国初还是得以成功进入中国进出口公司工作,并被调到外贸部出口局工作任计划处科员。也正是在外贸部工作期间,王倬了解到银行取钱需要的各种证明和流程。当看到大家对于周总理批示执行度很高时,王倬便逐渐萌生出一个天大想法:模仿周总理笔迹,以周总理名义行骗,准能畅通无阻。
随后,通过临摹礼堂里周总理题字,王倬初步学到总理的笔迹,并开始用钢笔在家里报纸上模仿周总理题词。在此期间,他利用工作之便偷藏下国务院专用信封,并在案发前开始着手仿造公函和介绍信。
案发前一天晚上,王倬先用钢笔在公文纸上写下要求拨款的请求,之后用模仿周总理的口吻笔迹在边白上写下批示。因为熟悉流程,他特意在信封上写速办、限时等字样,并在白纸上用钢笔写下介绍信,按事先见到的样式刻下总理办公室介绍专用印章。至于拨款理由,因为此时西藏刚刚平叛不久,国内关于西藏的消息也比较多,所以王倬便想借此名义。
一切准备就绪,王倬便打算在第二天银行快下班时作案。毕竟,天色昏暗便于隐藏相貌,工作人员快下班时警惕性也会降低。至于选族饭店,则是因为国家民委就在民族饭店后面,听起来顺理成章。
1960年3月18日,案发当天下午3点半,王倬先寻找自我部门的处长请假,说要陪老母亲去医院看病。随后骑车离开单位回家拿上手提包,直奔人民银行而来。
之后的剧情我们就比较熟悉了,王倬先到银行秘书室把装有假公函的信封交上去,再到骑车赶到民族文化宫收款,一切流程都是在按照王倬的设想进行着。
不过等送钱的两人走后,麻烦就来了。王倬本想把两个袋拖到西边便门旁,但无奈麻袋太重,王倬只得取来大衣把麻袋盖上,然后来到前厅的邮亭一边假装悠闲地翻晚报,一边想着怎样把钱运走。想找三轮车把麻袋拉回家,但担心把自己的行踪暴露,于是他便用绳子把麻袋拴好,在车座上驮着两麻袋钱回到家中。
此时已过下班高峰期,王倬先推车过西单剧场,进西单北大街,到西四往东拐,路过国务院宗教事务局门口,然后直奔后海李广桥南街的家,用时1小时40分。虽然得到自己梦寐以求巨款,但回家的的王倬并没有变得开心。望着这一大堆钱,他慢慢有些感到不安起来。
被别人发现,他就把两麻袋钞票搬进母亲房间。然后等到晚上十点左右,趁母亲已经入睡,他便打算偷偷进去处理。由于全程过于紧张,王倬并未曾发现母亲已经醒来,老母亲进屋就问王倬:
她说借了几千?王倬还是说少。她说:你还能借几万?但谁知王倬却说:几万?不止几万。
不止几万?一看就不是能借出来的。想到这可能是不义之财,王倬母亲继续追问,王倬也只得说出实情“妈,这是我仿照总理签名,从银行骗出的!”
闻听此言,母亲担心事情暴露,便要他赶紧还回去,可是王倬却说“妈,不需要过多的担心,我做的很周密,而且用的假名字,他们没看到我的正脸肯定找不到我。咱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钱藏好,等风头一过就能花这笔钱了,想买啥都可以”。
儿子不听劝,环顾房屋周围,两人只得把一个放衣服的箱子清理出来放钱?把钱一叠一叠地放进去后,又在最上面盖上几件衣服后,两人才各自放心地睡下。但刚躺下不到半个钟头,王倬又起床对母亲说:“妈,我觉得放钱放在箱子里不安全。”
随后母子俩又开始把钱往被子里缝,可即便把家里所有被子都缝完,还有大堆钱在,无奈之下只能又放回黑铁箱里。
起初一一切平静,王倬也慢慢放下警惕,但随人民银行发现现金被诈骗报警,北京市风声越来越紧,到处都是走街串巷寻找线索的侦查人员。而王倬本人也变得神经兮兮起来,觉得所有人都在盯着自己。
第二天,王倬单位也开始传达公安局的通报,动员大家揭发、检举线索。那天,王倬正搁在暖气片上烤着带的馒头片,一个同事操着山东腔,冷不丁突然问道:
王倬,你烤什么呢?王倬一惊,慌忙回答:没、没考虑什么。此时大伙一阵哄笑,但并未觉得王倬就是案犯。
因为过于忧心忡忡,于是王倬当天回家后便想把黑铁皮箱子里的钱处理掉。他先取出来藏到小西屋,又拿出部分藏到自己屋里。可思来想去觉得还是藏不住,于是王倬便打算把钱扔到炉子里烧掉。烧之前,王倬留下100元给老母亲,并说:
老母亲一听这话当时就痛哭流涕,看到老人家伤心的样子,王倬也有些后悔,可一切都已经来不及,犯错终究要受惩罚。
27日、28日,王倬连着两个晚上都在院子里生蜂窝煤炉子烧钞票。但由于蜂窝煤炉不大,担心被发现的王倬每天也只能小心翼翼地烧,所以虽然连烧两天晚上,最后竟只烧掉两千多块钱。
老母亲深深叹气,可无奈只能接着烧。但就算他和母亲俩人轮班烧钱,最后也只烧掉八千多元。小炉子烧不完,面对风声欲紧,母子俩只能在厕所刨个深坑,将大部分赃款埋藏起来。
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1960年4月4日,办案人员再次到王倬家搜查。在搜集到一些炭化的纸张碎片后,经红外线元面额的人民币纸灰。随后,办案人员又在王倬家里地下挖出燃烧的十九万余元赃款。
铁一般的事实摆在眼前,王倬也只得全盘交代出他模仿周总理签名,伪造公函,从中国人民银行骗走二十万元现款的罪行。至此,经过连日侦破,王倬冒用总理签名特大诈骗案最终告破。
最终,1960年7月28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诈骗罪判处王倬死刑,而包庇儿子的王倬母亲张可民,也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至此,这场数额巨大的诈骗案最终落下帷幕。而王倬前段时间留给母亲的那一百块钱,则一分也没有花到!
因为在破获王倬诈骗案过程中,文检物证曾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所以该案在文检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而随着文检物证的作用为人熟知,刑事技术工作在刑事案件中的地位也开始明显提高。至于苦练周总笔迹的王倬,遭遇这种结局只能说是罪有应得!毕竟不义之财,往往都是有命取但有时却不一定有命花。
这里补充一点:因为王倬本身曾有三青团的经历,所以有人猜测可能他之所以实行诈骗是为潜伏在大陆的间谍提供活动资金。对此虽有道理,但无明显证据。不过,无论如何本身就违反法律并且冒充周总理的王倬,终究是罪有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