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小榄镇依法处罚一家未履行承印验证手续的印刷企业

 2024-05-13     乐鱼官网入口网页版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一定要重视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印刷委托书、《商标注册证》、注册商标使用合同、营业执照以及委印人的资格证明等证明材料。且必须建立并落实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和印刷残次品销毁制度等五项制度。切勿贪图一时方便,因小失大。

  2022年11月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本镇某印刷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印刷含有注册商标标识的包装印刷品。执法人员查验此印刷品的委印证明文件(印刷委托书、《商标注册证》、注册商标使用合同、营业执照以及委印人的资格证明等),企业负责人现场没办法提供。该印刷企业涉嫌未履行承印验证手续,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经调查核实,该印刷企业经营者承接印刷各种印刷品时,未依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验证委印单位及委印人的证明文件,并收存相应的复印件备查。

  根据当事人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对该印刷企业未履行承印验证手续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380元,并处罚1.4万元。

  接受委托印刷出版物、商标、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等,未履行承印验证手续,应该给予行政处罚吗?

  该印刷企业未履行承印验证手续被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是印刷行业的常见案件。接受委托印刷时,因其未履行承印验证手续,存在冒印、盗印、侵权盗版等风险,为有效规范印刷经营活动,强化印刷市场管理,行政主任部门要依法采取比较有效举措,从严监管。

  该印刷企业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的,应当验证商标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核查委托人提供的注册商标图样;接受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的,印刷企业还应当验证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印刷企业应当保存其验证、核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2年,以备查验。”的规定。

  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来得到的,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一)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核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或者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的;

  (二)接受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的居民身份证的,或者接受广告经营者的委托印刷广告宣传品,未验证广告经营资格证明的;

  (四)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或者未将印刷的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全部运输出境。”的规定。

  该印刷企在11月3日接受委托印刷注册商标标识,至11月7日被查获这段时间内未验证委印方的《商标注册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印刷委托书等证明材料,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没有从轻或从重情节,给予一般行政处罚,罚款1.4万元,事实清楚,合理适当。

  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印刷业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一)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的规定。

  该企业没有执行承印验证、登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各项制度,并填写《印刷品印刷登记簿》以备查验,同样构成了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也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的规定。因此,只对该印刷企业未履行承印验证手续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23年以来,小榄镇文化主管部门检查仍然发现部分印刷企业存在未履行承印验证手续,并对整改不到位的3家印刷公司进行立案处罚。

  下一步,小榄镇文化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印刷业的检查力度,规范印刷经营活动,确保我镇印刷市场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