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请求建造用地批阅要阐明资料

 2024-07-04     新闻中心

  项目单位建造用地有必要持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到县土地行政主任部分处理报批批阅手续:

  4、县、市土地行政主任部分代政府提出的建造用地(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请示文件、建造用地请求表;

  2、用地批阅,须请求的部分、用地公司名称、用地性质、用地规模(规模)、占地面积、拟建项目及出产的经济效益;

  5、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陈述(假如可研较长,可独自复印泛论以及土地利用有关章节;假如可研中没做土当地面的内容,有必要另做专题弥补;

  6、可研陈述有关章节有必要包含以下内容:(1)占当地位及选址状况;(2)土地面积及分类,面积包含占用及基本农田状况;(3)土地利用率方面资料,等;(4)弥补犁当地案办法及资金执行状况;

  7、土地整体规划图或文本、或部分复印件:(1)将整体规划图部分复印;用红线圈注项目占当地位,并加盖县、市两级土地部分的公章,作为用当地位的承认;(2)另做图 ,标明 XXX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图(部分);(3)一般来说,小型的建造项目,选用乡级规划图,大型项目成线性工程,可依据状况选用县级、市级规划图;

  11、其它资料:依据项目实在的状况,可以阐明项目请求用地以及适用何种供当地针的资料,如 (1)集资建房项目,一定要提交当地房改办的同意文件或证明;(2)当地的中心项目要提交政府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