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2024〕119号)、《厦门市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线号)及《厦门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线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现面向全区范围公开征集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及家装厨卫“焕新”第二批参与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海沧区依法注册合乎条件的独立法人企业,销售补贴范围内的家电产品(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共8类家电产品),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统一发票,具备和线上平台做对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可提供上门送货、安装、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并保证服务质量。
3.具备相应的回收能力或其合作的回收企业具备相应回收能力,并向商务部门提供回收企业资质、废旧家电回收流程、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方案,以及2023年度家电销售额、2023年度废旧家电回收总量。活动期间,参与商家需按月报送家电销售额、废旧家电回收数量。
4.管理运营规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5.承诺做到诚信经营,不搞虚假、违规促销;企业需通过培训等方式向员工说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具体规则和执行要求;不可以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得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任何附加条件,一经查实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追回违规发放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在海沧区依法注册合乎条件的独立法人企业,销售补贴范围内的厨卫类产品(洗碗机、净水器、电饭煲、蒸烤箱、微波炉、电压力锅、电磁炉、破壁料理机、多功能料理机、消毒柜、垃圾处理器、咖啡机、面包机、榨汁机、空气炸锅、电水壶、陶瓷餐具、电熨斗(含蒸汽挂烫机)、电动剃须刀、美容仪、电吹风等)及智能家居类产品(智能锁(含智能防盗门)、智能家用监控、智能语音设施(含智能音箱)、智能沙发、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卫浴、智能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晾衣架、按摩椅、健身设备等),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统一发票,具备和线上平台做对接的能力。
3.管理运营规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稳健,网点布局能够很好的满足消费者需求,货源充足、供应及时;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的台账资料,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4.承诺做到诚信经营,不搞虚假、违规促销;企业需通过培训等方式向员工说明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的具体规则和执行要求;不可以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得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任何附加条件,一经查实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追回违规发放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家装厨卫销售企业应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品质,及时处置消费投诉,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6.具备相应的回收能力或其合作的回收企业具备相应回收能力,并向商务部门提供回收企业资质。
4.提供2023年度、2024年1-6月销售额(提供税务部门《销售额纳税证明》、限上商贸公司可以提供报统计部门销售数据截图);
7.具备完善的家电、家装厨卫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的证明材料;
8.家电销售公司可以提供能够证明其自身或委托的企业具备回收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制定家电回收流程。具有回收资质的家电销售企业或受委托的回收企业需提供与报废家电拆解企业的长期合作协议及报废家电拆解企业资质(盖章)。
根据企业自愿报名原则,有意愿参与活动的企业向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报名资料(申报材料需编制目录,并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024年9月29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日期后,将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请海沧区内相关企业热情参加报名,并保证报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是不是满足以上申报条件,10月31日前,将资料按类别整理成册(请在有要求的地方盖章,总体材料加盖骑缝章),报送至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将对各企业材料来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企业在网上进行公布,并列入全市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参与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