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是国家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艺术特长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和综合素养,2014年我校将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
为保证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详细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理科考生生源地不限,文科考生生源地限定在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湖南、湖北九省。
1、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2、考生须符合其所在省份的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如所在省级招办有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相关测试。
3、非急缺器乐类项目的考生原则上须取得国内该专业九级及以上艺术水平考级证书,有乐队经验者优先。
考生须报名并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现场测试。测试将分别在大连和北京考点进行。非急缺项目的考生只能在大连考点参加测试,且须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测试;急缺项目的考生可任选一个考点(且只允许在一个考点)直接参加测试,不需进行资格初审。
1、大连考点只接受网上报名的考生参加测试;北京考点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均可参加测试。
2、网上报名者须登陆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点击这里可以进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名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用A4纸打印《报名表》,用于测试资格初审(非急缺项目)和现场报名确认。“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13年11月15日9:00开通、2013年11月30日17:00关闭。
2、初审需邮寄的报名材料:(1)打印的网上《报名表》(需所在中学在“成绩情况”处加盖公章);(2)所获与艺术特长测试项目相关的最高艺术水平考级证书(复印件);(3)高中阶段参加市级及以上文艺比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4)参加乐队经历证明(如未参加则不必提供);(5)其他相关材料。(注:所邮寄的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行备份。)
3、装订要求:所有报名材料需按上述排序订成一册(A4纸大小),在左上角装订,无需另加封皮或包装。
4、邮寄要求:申请材料须于2013年12月10日前(以寄信邮戳为准)寄到或送达大连理工大学团委,并在信封上注明“艺术特长生申请材料”,邮寄请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注:其他快递形式视为无效)。
5、我校将组织专家对非急缺项目考生的报名材料来初审,审核结果将于2013年12月20日后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发布。初审合格考生可凭身份证及《报名表》参加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特长生现场测试。
1、考生须持打印的《报名表》(北京考点也可现场填写)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测试现场进行图像采集并领取准考证(持临时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等其他证件者一律不予报名及测试)。
测试地点:北京邮电会议中心(国家邮政局北京邮电疗养院;北京市海淀区挂甲屯5号)
考生须自备服装、乐器及所需伴奏的CD或mp3文件等相关物品按时参加测试。具体实际的要求见附件《大连理工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各招收项目测试要求》。
考生和家长可于2014年3月5日后,登陆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点击“测试成绩查询”查询本人成绩。
1、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各招收项目的签约人数,根据考生招收项目类别及测试成绩确定合格名单及签约等级(A级为优秀级,B级为良好级),并与之签订《艺术特长生招考协议书》,不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最终合格名单将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相关网站公示。
2、已与我校签约的A级考生中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之一者,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可免试入学,其他签约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3、艺术特长生的招生专业与我校在各省的普通类招生专业相同。最终取得我校2014年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必须在“艺术特长生”批次(若无“艺术特长生”批次,则必须在平行志愿A志愿或非平行志愿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大连理工大学,且服从专业调剂,方能享受我校所给予的艺术特长生优惠政策(提前批次志愿不享受我校艺术特长生优惠政策)。如相关省招办有特别的条件,按省招办规定执行。
4、在高考录取时,A级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以上我校即予以录取;B级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内)、但不低于当地一本线我校即予以录取。
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A级考生将在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基础上加15分(江苏省加10分)安排专业,B级考生将在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基础上加10分(江苏省加5分)安排专业;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低于我校在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其录取专业由学校依据录取时招生计划剩余情况并结合考生填报志愿予以适当安排。
5、江苏省理科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文科选测科目一为历史,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B、B,必测4C。
1、大连理工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资格复查和艺术特长复试,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1、我校将在“清华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期间设立艺术特长生招生咨询处,地点在清华大学体育馆(蒙民伟楼北侧30米)。
十一、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艺术特长生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1)演唱:考生准备2首曲目,测试时自选1首进行演唱,评委可依据情况要求学生表演歌曲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考生加演另1首曲目,限时5分钟(如需伴奏,请提前自备好伴奏CD或mp3文件,测试现场不提供钢琴伴奏,也不允许考生自带钢琴伴奏人员);
(1)剧目表演:考生准备2个成品舞蹈剧目,测试时自选1个进行表演,评委可依据情况要求考生表演剧目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考生加演另1个剧目,限时5分钟(服装、道具自备;请提前自备好伴奏CD或mp3文件;国标舞考生不允许携带舞伴进入考场参加测试);
(1)演奏:考生准备2首曲目,测试时自选1首进行演奏,评委可依据情况要求学生演奏曲目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考生加演另1首曲目,限时5分钟;
(2)视奏:现场抽取题目,10秒准备后现场视奏(现场提供五线谱进行视奏测试,民乐类、打击乐类考生可申请选择简谱)。
①表演:考生准备2段小品,测试时考生自选其中1个进行表演,评委可依据情况要求学生表演小品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考生加演另1个小品,限时5分钟(服装、道具自备;原创、非原创均可);
①朗诵:考生准备2段朗诵,测试时考生自选其中1个进行朗诵,评委可依据情况要求学生朗诵作品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考生加演另1段朗诵,限时3分钟;
①演唱:考生准备2段京剧唱段,测试时自选其中1段进行演唱,评委可依据情况要求学生演唱唱段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考生加演另1个唱段,限时5分钟;
①表演:考生准备2段单口相声(原创、非原创均可),测试时考生自选其中1段进行表演,评委可依据情况要求学生表演相声的全部或片段,或者要求考生加演另1段相声,限时5分钟;
②基本功测试:展示快板、评书等才艺;或由评委现场命题,考查绕口令等基本功。
注:各测试项目的单人测试时间限定在10分钟以内。测试过程中,评委均有权中途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