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学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武科规〔2022〕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组织并且开展2022-2023年度知识创新专项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到期的知识创新专项项目,其中2022年立项的3项,2023年立项的549项,延期到2025年验收的33项(附件1)。
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验收。原则上,财政资金支持经费50万元以下的结题验收,50万元以上的现场验收。
验收程序包括制定验收实施方案、成果登记,提交验收材料(附件2)、受理申请、形式审查、组织验收评审、验收备案、异议处理、材料归档等环节。
2.成果登记。成果第一完成人通过个人账号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登录方式可通过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武汉节点(),点击左侧项目申报菜单,通过账号登录后点击页面右上方“项目管理入口”,或通过武汉市科学技术创新局网站(),在“服务事项”栏目下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在网上办事大厅“成果在线登记”板块,按照系统提示和要求在线登记成果信息,具体操作方法见《市科创局关于开展科技成果在线登记工作的通知》()。成果经审核公示后,取得成果登记号。
3.提交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编制并提交验收材料(附件3),向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4.受理申请和形式审查。项目承担单位对验收材料来形式审查,符合标准要求并受理的,进入验收评审环节;验收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项目负责人予以补正。
5.组织验收评审。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所属技术领域要求,遵循回避原则,遴选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验收专家组由5名专家(企业技术专家不少于1名,财务专家1名)组成,来自同一法人单位专家不允许超出1名。专家应当具有高级职称,不得为项目承担单位或其直属单位人员。项目承担单位理应当在项目到期后6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公示验收结论,受理异议申请。
6.验收备案。验收评审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提交验收材料。点击“项目验收管理”板块,选择“验收期待验收项目”,在线提交验收项目信息(包括成果登记号),将本单位项目验收材料上传系统。市科创局对验收材料来审查,发现问题一次性告知项目承担单位补充完善。项目承担单位补正后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提交补充备案材料。
7.材料归档。验收材料通过审查后,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验收备案纸质材料至武汉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项目中心”)。项目中心汇总验收结论至市科创局科技监督处室备案。备案纸质材料(附件3)包括:
(3)《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及《项目验收专家组成员名单》;
(4)《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备案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附件(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一份)。
8.异议处理。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项目负责人应在收到项目验收结果30日内,向项目承担单位提出复议申请,60日内重新提交相关验收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项目承担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以现场验收方式再次验收。每个项目原则上只受理1次复议申请,复议验收结论为项目最终验收结论。
9.监督检查。市科创局采用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察觉缺陷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当按要求整改到位,经整改仍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依法依规处理。
(一)科技计划项目应当按期验收,不能按期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到期前向市科创局提交延期验收申请(附件4),按规定程序办理。因故无法继续实施的,应主动向市科创局提出终止申请,依规定流程办理终止手续。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决算工作。财政资金支持经费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须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当地注协备案且含有防伪编号和防伪二维码的专项审计报告(附件5)。
(三)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或存在严重科研失信行为的,按《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学技术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一要格外的重视。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及时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制定验收实施方案,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把验收工作做实做细,按时完成,确保质量。
二要严格标准。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对照立项要求、考核指标,认真审核项目验收材料,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坚决打回重新提交,严把验收材料质量关;要严格评审标准,确保公平公正。
三要严守纪律。各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验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科研诚信等有关要求,要对项目验收全过程开展监督检查,坚决制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