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12-21 乐鱼官网app安全平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与安徽集友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友包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止,同类业务交易总金额上限为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预计与安徽集友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友包装”)发生关联交易,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止,同类业务交易总金额上限为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自此次交易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集友纸业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但未达到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曲靖麒麟福牌印刷有限公司因公司转让其股权,自2024年7月30日起成为公司关联方。
2、集友包装因公司转让其股权,自2024年10月29日起成为公司关联方。
3、曲靖麒麟福牌印刷有限公司与集友包装自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10月29日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表中关联交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已经企业内部程序审批。
2、上表中预计金额包含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12月13日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等相同类别业务)金额684.33万元。
3、上表中,其他相同交易类别向关联方销售为公司原全资子公司集友包装向曲靖麒麟福牌印刷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71.68万元,和公司子公司太湖集祥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向曲靖麒麟福牌印刷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7.17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研发技术;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人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联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集友包装原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将集友包装全部股权对外转让,集友包装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集友包装自股权转让后12个月内(即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期间)为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与集友包装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自2025年10月29日起,集友包装不再是本公司关联方。
集友包装的财务情况良好,能够履行与上市公司达成的协议,上市公司与其进行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基础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关联交易协议由交易双方根据真实的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交易定价结算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基础,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一定的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善水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集友股份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集友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公司拟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集友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吉辉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相关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目前经营发展真实的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拟调整营业范围,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营业范围的登记内容,相应调整原营业范围的表述。
除上述条款修订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以上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