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2025-04-22     乐鱼官网app安全平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包装物等日常关联交易。

  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寿纯、王寿恒在审议该议案时均予以回避表决。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只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经股东大会讨论。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2024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24年度将与烟台仙丰包装彩印有限公司、烟台仙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山东王小仙食品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为3,510万元、2,510万元和3,000万元,关联董事王寿纯、王寿恒在审议该议案时均予以回避表决。2024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总额分别为2,844.19万元、1,461.79万元和267.71万元,均在预计额度内。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纸箱、纸板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营销售卖(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探讨研究和试验发展;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餐饮管理;品牌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方变更说明:为逐渐增强公司产品营业销售能力,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业务协同能力,公司CEO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仙坛鸿食品有限公司收购山东王小仙食品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有关部门办理收购相关事宜。2024年7月29日,山东王小仙食品有限公司已取得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收购事项已完成,山东王小仙食品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不再属于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579.96万元,净资产544.8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876.81万元,净利润179.47万元;截至2025年03月31日,总资产1,419.48万元,净资产558.5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669.23万元,净利润30.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726.78万元,净资产70.1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461.79万元,净利润16.72万元;截至2025年03月31日,总资产704.75万元,净资产76.2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45.86万元,净利润6.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截至2024年7月31日,总资产117.88万元,净资产-19.5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81.93万元,净利润-343.4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上述关联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其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行情报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与销售价格均以市场行情报价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相关生产经营实际的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体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的有关的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2025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所涉及关联交易因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交易的价格参照市场行情报价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未曾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1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145.12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7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1)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4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孔令芹女士,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孔令芹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益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孔令芹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格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战略安排及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检查,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赞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清女士的职务由公司副总裁调整为公司执行总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宁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王清女士、孙宁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也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况,王清女士、孙宁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清女士: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党员,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烟台市边防支队、烟台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2022年1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总裁助理、计划采购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执行总裁兼计划采购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清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通过山东仙东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5万股。王清女士与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寿纯先生为父女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曲立荣女士为母女关系,与公司董事兼总裁王寿恒先生为叔侄女关系,与公司执行总裁姜建平先生为姑父侄女关系,除此之外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王清女士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王清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孙宁先生: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山东凤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总裁助理、种禽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兼种禽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宁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另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孙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孙宁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孙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一定变更,并自2024年12月6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做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目前公司不涉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也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做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60,538,7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基本的产品是商品代肉鸡及鸡肉产品,其中鸡肉产品主要以分割冻鸡肉产品、冰鲜鸡肉产品和预制菜品的形式销售。

  公司通过一体化经营从源头开始对饲料生产、种鸡养殖、雏鸡孵化、商品代肉鸡养殖、屠宰加工等所有的环节实施严格质量控制,将生物安全、药残控制和工艺流程卫生控制有机整合,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公司致力于提供优质肉鸡和高品质、安全的鸡肉产品,通过IS0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FSSC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BRCGS认证、IS0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0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

  公司自有养殖场和合作养殖场育成的合格商品成鸡,由仙坛食品、仙坛仙食品、仙润食品、仙坛鸿食品公司做屠宰、加工制作而成分割冻鸡肉产品、冰鲜鸡肉产品和预制菜品,产品直供大型食品加工厂、快餐企业、通过经销商或直接销往终端客户。

  近年来,中餐预制菜品快速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已成为中餐行业关注的焦点,优质中餐预制菜品的研发与生产也慢慢的变成为各大餐饮企业的角力点。随着外卖行业的快速的提升,我国菜肴工业化发展出现巨大需求。在新形势下,菜肴工业化生产以及预制菜品发展趋势成为了现阶段餐饮行业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仙坛股份的子公司仙坛鸿食品作为预制菜品深加工生产企业,采用全自动生产线,针对中式、西式快餐渠道定向产品研制,终端应用场景设计,以日趋完善的标准化常规品生产为基础,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为满足多种客户的个性化产品定制需求,品类层出不穷。紧握预制菜品发展机遇,跟进市场需求,以开拓餐饮行业新未来。

  公司高度重视预制菜品研发工程,聘请国内专业研发团队,投入专项研发经费,致力于产品的创新研发及改良工作。公司生产加工车间引进国内一流的现代化生产设施和高度自动化的生产线,结合领先生产工艺,实现了调理、油炸、成型、蒸烤四大类100多款产品,公司以“全产业链的原料优势”和“极速锁鲜”的技术优势,最大程度保留了预制菜品原料的营养和新鲜,综合提升了“仙坛”品牌预制菜品的核心竞争力,满足了消费者日益多元化的产品需求。公司预制菜品版块一期工程现已实现满产,二期工程于2024年7月17日竣工投产,公司预制菜品产能将进一步提升。

  预制菜品原料采用仙坛食品、仙坛仙食品、仙润食品公司当日宰杀的冰鲜鸡肉,从源头上最大程度地保证原料新鲜,食品安全可追溯。以新零售、新渠道的终端消费者为落脚点,倾向于开发消费终端所需求的轻食便利和高效出餐等品类,积极研发多元化产品,将国际领先食品科技与市场趋势相结合,坚持健康和美味并重,为消费者缔造品质生活。公司紧跟预制菜品市场动向,全面升级产品包装,现已出品霸王手枪腿、水煎鸡扒等多款精致小包装产品,得到了现代年轻消费群体的一致青睐。为迅速拓展市场份额,满足终端消费者的一站式购物所需,公司更以多元化产品组合的形式精准出击,进一步扩大了“仙坛”预制菜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份额。公司还注重提供定制化的预制菜解决方案,满足不一样的客户所需,并以创新性服务机制,同诸多知名品牌的餐饮企业及零售商达成合作。公司正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创新,致力于成为预制菜行业的领军企业,为广大购买的人提供更多高品质、健康、美味的食品选择。

  公司的销售渠道也不再聚焦于传统赛道,继而向连锁餐饮、团餐、便利店及线上等多种新兴的多元化销售赛道转型。网络销售和预制菜品同属时代发展要素,为顺应目前网络发展趋势,仙坛鸿食品在上海成立了分公司,致力于熟食产品的创新研发及改良工作,以满足市场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建设网络营销平台、拓展全产业链内涵,增加价值链、拓展利益链,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打造新的增长点。在国际市场拓展方面,仙坛股份正借助“一带一路”政策东风,积极搭建国际营销网络,重点布局欧盟、日韩、中东、东南亚及非洲市场,稳步推进产品出口资质申办,助力企业海外业务拓展。2025年3月,仙坛鸿食品首批两条货柜鸡肉熟食产品通过贸易商顺利出口非洲安哥拉。

  仙坛股份所销售产品为“仙坛”品牌和“仙润”品牌,主要销售产品为冷冻分割品和冰鲜系列鸡肉产品以及预制菜品。“仙坛”牌鸡肉产品为食品。

  仙坛股份秉承“以人为本、客户至上、诚信务实、创新进取”的核心价值观,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盛国强企、造福社会”的企业使命,弘扬“发展绿色产业、奉献健康食品”的经营宗旨,崇尚“安全、公平、共赢、和谐”的合作理念,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完善企业现有“公司+自养场+农场”的饲养模式,充分发挥一体化自繁、自养、自宰经营模式的竞争优势,大力发展标准化健康养殖,对养殖基地实施“十统一”的生产管理体系,打造出一个安全、健康、高效的农牧食品一体化产业链,努力为全球消费的人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食品。

  “安全第一,质量至上”,是仙坛股份长期贯彻实施的运营策略,为进一步提升用户满意度和品牌竞争力,公司的角色定位已发生转变:由产品供应商转型为产品应用解决方案供应商。即针对重点客户,结合其生产或产品应用需要,为其量身定制产品,并对产品应用提供解决方案。公司的预制菜品主要客户涉及中西式快餐连锁、团餐、品牌便利店以及大型超市、电商平台。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1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通知已于2025年4月8日以通讯、书面方式已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寿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总裁王寿恒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2024年公司经营情况和2025年经营计划。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徐景熙、史宇、徐晓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章节。

  《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6,146,481.11元(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4,286,579.15元。应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33,428,657.92元(母公司口径,下同),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弥补亏损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512,520,834.44元,本期已分配利润129,080,809.05元,本年度期末未分配的利润1,684,297,946.62元,资本公积金余额1,531,633,169.99元,盈余公积余额300,013,266.1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60,538,727股。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0,538,727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9,080,809.05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后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各项制度均得到了充分有效的实施,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业务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切实保护公司和所有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025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所涉及关联交易因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并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关联交易的价格参照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2024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许士卫先生回避表决。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发放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徐晓先生、徐景熙先生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充足的技改资金和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诸城市支行、诸城昌城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等银行申请总计66.7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年度的授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立等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给控股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质押、实物抵押等方式的担保。银行如要求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司股东王寿纯先生、曲立荣女士同意为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王寿纯先生负责对外签署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银行借款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证券投资,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0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12个月内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4.80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次公司为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山东仙坛仙食品有限公司、山东仙坛鸿食品有限公司、山东仙润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议案》

  同意公司为公司合作农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区支行等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200.00万元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品牌形象、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等要求,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二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的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近一年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保持独立性履职,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真实的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公司战略安排及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王清女士的职务由公司副总裁调整为公司执行总裁;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宁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5年5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会期半天。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09:15-0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独立董事徐景熙先生、徐晓先生、史宇女士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2日刊登的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的是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线)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64117,信函请注明“2024年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事务部;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