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企业变更营业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品)审批
2025-07-07 乐鱼官网app安全平台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经营事物的规模; 3、有适应经营事物的规模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4、有适应经营事物的规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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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委宣传部(宣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宣城市新闻出版局)
《印刷业管理条例》(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令第732号修改)第九条企业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经营事物的规模; (三)有适应经营事物的规模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四)有适应经营事物的规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五)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申请,除依照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印刷企业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第十条 企业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第十二条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手续。
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经营事物的规模; 3、有适应经营事物的规模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4、有适应经营事物的规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申请人自备原件原件1份纸质或电子必要1.各类要素齐全; 2.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空白表格
已关联电子证照政府部门核发复印件复印件1份纸质或电子必要1.原件合法有效; 2.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3.电子证照可查询的,可不提供。示例样表
已关联电子证照政府部门核发复印件复印件2份纸质或电子非必要真实有效示例样表
1.受理:(1)网上办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进行在线办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合乎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2)窗口办理:申请人到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线下申请,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不合乎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3)快递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邮寄到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合乎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2.审查: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科室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核检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决定: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科室,根据审查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4.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并发放《印刷经营许可证》。 5.制证: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审批结果制作相关证照。
受理:(1)网上办理: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进行在线办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合乎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2)窗口办理:申请人到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线下申请,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不合乎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3)快递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邮寄到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不合乎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审查: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新闻出版科室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核检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决定: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科室,根据审查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是先办理许可证还是先办理营业执照?
本事项属于“先照后证”项目,先前往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携带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来我局窗口办理。
主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宣城市政府政务新媒体中心网站标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