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怎么转让转让要说明条件 装修公司无证施工怎么处罚

 2025-07-04     乐鱼官网入口网页版

  肖敏律师,火炬买卖房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贵州鼎尊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比较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从始至终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所规定的房地产转让的法定条件。即: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来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以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未取得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建筑装修活动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限期整改,并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可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条例规定,在禁止时限和期间进行装修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由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在未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而进行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任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建设价格3%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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