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遴选项目全周期开发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的招标公告
2025-09-11 新闻中心2024年12月2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徐州报业传媒集团的申请,裁定受理徐州市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公司”“债务人”)的破产重整一案,案号(2024)苏03破申29号,并于2024年12月13日作出(2024)苏03破15号之二决定书,指定徐州市泰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为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根据破产重整工作的实际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全周期开发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现将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泰山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A,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由徐州九霄置业有限公司100%持股。注册地址:徐州市泉山区中山北路29号国贸大厦11楼A1-A3、B1-B3室,法定代表人为周国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泰山开发建设的黄河景园项目,位于徐州市中山北路西侧、黄河南路南侧,黄河景园一期已经建成交付,本次招募涉及二期项目续建管理。二期规划建设3栋27层住宅楼、1栋超高层(建筑高度160米,41层)商办楼,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87368.0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8354.52㎡,地下建筑面积为69013.54㎡(最终方案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
(一)服务项目:黄河景园二期约20万㎡住宅商业综合项目全周期开发管理咨询服务
(三)服务报价最高限价(元):1,800,000.00(大写:壹佰捌拾万元整)(预计项目服务周期3年,如出现延期,服务至管理人退出监管之日)
(四)服务内容:为本项目提供覆盖投资决策、规划设计、启动策划、工程建设、成本合约、交付运营等全开发周期的关键节点评估、风险预警及专业意见服务,赋能开发决策、优化管理流程、控制开发风险、保障项目目标(成本、进度、品质、现金流)实现。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报告深度评估:对可研报告、规划文本、市场分析、财务模型、敏感性分析、风险识别等进行独立、专业、客观的评估,提出优化建议;出具详细的《项目投资可行性评估报告》,包含投资估算、成本效益分析等独立分析、关键假设复核、风险提示及优化策略。
2.设计阶段成本管理:依据初步设计图纸审核设计概算,确保设计的具体方案不突破投资估算;对不同设计的具体方案进行成本对比,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选择合理的成本方案。形成设计概算编制与审核、施工图预算编制与审核。
3.项目启动运营方案评估:对项目整体开发策略、分期计划、运营模式(销售、持有、租售结合等)、关键节点计划等做评估与优化建议;出具《项目启动运营方案评估意见书》,确保方案具备落地性、风险可控性、效益最大化。
4.工程策划评估:对总控计划、报建策略、施工组织设计关键路径、重大技术方案、交付标准等做评估与优化建议;出具《项目工程策划评估报告》,重点关注计划合理性、技术可行性、质量保障措施及风险预案。
5.工程成本及造价管理:包括预算编制—招投标管理—全过程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和决算工作。
(1)预算编制:在项目建筑安装施工图设计图纸取得后90个工作日内且在项目当期首次开盘前,依据主体承包合同单价,结合江苏省定额及市场价,组织并且开展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工作。根据项目需求和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完成认质认价和预转固工作。
(2)工程发承包和招投标管理:审核招标文件造价控制条款,审核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控制价/发包工程预算(标底)。
(3)动态成本跟踪管理: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发包工程预算)、确定工程建设价格控制目标,审核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审核工程价款调整,对业主分包的专业工程招标咨询,材料设备询价,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建设价格控制目标如发生引起工程建设价格调整的重大因素,及时书面报告。
(4)结算审计:编制工程完工结算书,对项目实施工程单位结算报告做全面审核,出具《结算审计报告》。
6.合约规划评估:对合约架构、发包策略、招标采购计划、合同范本核心条款、界面划分等做评估与优化建议。出具《项目目标成本评估报告》及《合约规划评估报告》,确保成本目标合理可控,合约体系高效、风险覆盖全面。
7.资金计划与成本支出管理:定期(包括月度/季度)对实际执行与计划的偏差进行审计分析,预警风险,提出纠偏建议。
8.参与月度运营会议:列席项目月度运营会议,听取汇报,独立提供评估意见,聚焦核心问题、风险及解决方案。
9.重难点与风险点专项意见:针对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重大难题(如政策变化、重大技术问题、合作方纠纷、成本超支、进度延误等)和潜在风险,提供专业、及时、可操作的解决方案与建议。定期(月/季)提交《资金计划与成本支出跟踪审计报告》;每月会后提交《月度运营会议评估意见》;依据需求及时提交《专项问题咨询建议书》,意见需具有前瞻性、建设性、实操性。
10.竣工决算工作:根据《结算审计报告》和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费用票据(如勘察设计费、征地拆迁费)等,对项目最终成本进行独立审计,核实结算依据、程序合规性、成本归集准确性,对项目总投资核算、各项费用、资产价值核定、投资偏差等全方面分析,完成竣工决算编制工作,为项目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破产重整结案提供依据。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投标人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得在参加本次比选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记录等、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业绩要求:自2020年8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并完成过不少于五个造价金额大于5亿的项目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工作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最终汇总审核报告。
(四)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整主导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项目的全周期开发管理(从拿地到交付)项目业绩;具备不低于5年的国内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上述业绩需提供证明,岗位工作经验提供项目负责人担任大型房企项目主要负责人期间的社保缴纳记录,项目任命文件。
(五)投标人联合团队需涵盖投资拓展、商业/住宅策划、工程管理、成本管理(含造价)、计划运营等核心专业;各专业负责人应具备5年以上相关领域经验,至少主导过2个类似业态或规模项目的对应专业工作;
联合团队能提供满足上述“核心团队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及专业团队配置方案,提供团队人员的详细履历、过往项目业绩证明(合同、成果文件签收单等),服务项目期间社保证明。
(六)本项目接受项目管理咨询公司与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企业成立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以项目管理咨询公司作为牵头人,并提供驻场服务。
1.承诺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及核心小组成员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若确需更换,接替人员资质经验不能低于原人员,且需招标人认可。
2.项目负责人具备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判断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职责要求:作为咨询服务的总负责人和第一责任人,全程深度参与本项目所有核心服务内容,负责服务方案策划、关键节点成果审核把关、重大议题决策建议、月度运营会议核心评估意见的提供、与委托方高层对接。亲自出席所有月度运营会议及关键节点汇报会议;投入要求:在合同期内,确保对本项目的实质性投入时间(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投入比例或天数/月)。
3.联合团队需熟悉徐州当地及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政策环境、市场情况和审批流程;团队须具备强大的协同作战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4.同等条件下,项目负责人曾在中国大陆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担任过项目公司CEO职位的第一先考虑;在徐州或江苏省内有分支机构或稳定的服务团队者优先考虑;熟悉徐州市场的团队的优先考虑。
(二)报名文件递交地点地址为:纸质文件报送至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中山北路29号国贸大厦15楼A1-A3泰山公司管理人办公室,并同步发送电子版报名资料至报名邮箱。
(一)报名期满后,管理人将审查报名单位与债务人破产重整案是不是真的存在利害关系,还有是不是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职责的情形;同时逐一审核报名单位是不是满足报名文件要求、资格要求、业绩要求;考虑报名单位规模大小、业务报价是不是合理、是否有相关工作经验等方面,综合评判报名单位的相关情况,确定最终入选的管理咨询服务机构(评分详见附件《评分细则》)。
(二)管理人将对报名机构综合评定后,对于报名未入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二)费用支付: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费用支付将在破产债权清偿过程中统一支付,由管理人根据真实的情况决定费用的支付时间;
(三)如服务机构未能依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或解除委托;
(四)本项目在重整程序中对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做调整或者相应报告过期后,根据项目真实的情况要出示新的或者补充报告的,不再增加额外费用。
(一)本次选聘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公告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意向报名单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选聘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诚挚欢迎合乎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债务人重整程序的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开招募活动,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