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2024-12-15     新闻中心

  为贯彻落实《阳泉市数智新城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阳泉市推进数字化的经济优先发展的策略政策十五条》文件精神,推动我市数字化的经济企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我局启动2024年度市级数字化的经济领域项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 在我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申报单位”)。

  1. 项目符合《指南》(见附件1)具体支持方向提出的申报条件,在阳泉市境内实施(市场拓展类项目除外)。

  3. 同一单位实质内容相同的项目只可申报一项奖补,2022年、2023年已享受过奖励资金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一)组织申报。各县(区)数据局、高新区科学技术创新中心、各相关的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并且开展项目申报收集和审核。

  (二)申报。申报单位对照本《指南》要求,在项目申报网站填写《阳泉市数字化的经济领域项目奖励资金申报书》(见附件2),并线上提交申报条款所需印证资料,经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下载并装订成册,纸质版申报书报送至推荐单位。

  (三)初审。各县(区)数据局、高新区科学技术创新中心、各相关的单位要按规定开展项目审核工作,严格进行资料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避免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并将通过审核的项目汇总后报送至市数据局。

  (四)评审。市数据局委托第三方进行审核和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党组会审议后,形成审核意见和项目名单。

  (五)公示。对拟通过的项目名单在阳泉市人民政府网络站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数据局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后,根据预算安排,将政策资金预算拨付至市数据局,由市数据局拨付至相关申报单位企业。

  (一)2024年10月22日前,各项目单位向各县(区)数据局、高新区科学技术创新中心,各有关推荐单位提交申报项目。

  (二)2024年10月28日前,经各县(区)数据局、高新区科学技术创新中心,各相关的单位初审后向市数据局提交推荐项目。

  各推荐单位请于2024年10月28日前将项目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一式五份)、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式五份)和电子版光盘,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市数据局206室(阳泉市桃北中路28号科技大厦)